【学院资讯】2023年度兰州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浏览次数:85976次
各位同学:
大家好,接院校通知,根据《兰州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要求,2023年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学站点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能够完成“网络教学+面授”的各个教学环节,学习满一年,课程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挂科、无补考。
4.在读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5.可参加评选学生为:20级高升本、21级高升本、22级全体学生、23级全体学生。
二、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符合要求的填写《兰州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推荐审批表(学生姓名)》和《兰州交通大学2023学年优秀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202411》,上报班主任(苏老师邮箱2707680183@qq.com)。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评选资料。
三、表彰和奖励
1.由兰州交通大学颁发《优秀学生》荣誉证书。
2.优秀学生的申报、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请注意认真填写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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