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推荐】西北师范大学
[ 时间:2023-07-27 09:30:05 浏览次数:49595 ]


西北师范大学

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兰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七高一体系”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

        教育部在学院设立“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原国家经贸委在学院设立“兰州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人社部在学院设立“第83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人社厅分别在学院设立“甘肃退役军人培训学院”、“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2年1月,学院被人社部遴选为首批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机构。学院还拥有刊发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学术平台《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事业自20世纪40年代肇始,与时代同步,共历史前行,伴随西北师大发展壮大。1941年,当时的教育部按全国7所师范院校所在地划定了7个辅导区,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绥远6省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辅导区。李蒸提出,辅导区以“培养师资、指导现任教师进修、辅导本区的各省中等教育之改进”为基本任务。西北师范大学的函授教育由此开启。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继续教育开始发展壮大。1950年,学校开办业余学校,1956年成立函授部,1958年开办夜大教育,1984年开展自学考试工作。1992年,学校整合函授、夜大教育,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并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科班。1999年6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从此,西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事业迈上了快车道。1990年7月,原国家教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同志来校视察,对函授教育给予充分肯定,并欣然题词“提高函授教育的质量,为基础教育服务”。目前,学院在25个专业本专科招收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学员,各类在校学生达30000余人。学院面向在职人员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主要设置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美术学等14个专业,目前招生人数已达3600余人。学院面向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职教师资培训、企业和社会培训、退役军人培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承接组织各类社会考试。

        近年来,承办甘肃、海南、河南、青海等省、市的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训项目,培训职教师资和管理人员近 2万人。承办甘肃、宁夏、河南、山西、云南、贵州、内蒙古、青海、西藏等省、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培训人数达 5万余人。每年培训高校教师近2000余人,有力促进了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赋予新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继续教育学院将坚持“立足教育行业、聚焦重点领域、面向重点人群,扎根西部、服务全国”的定位,按照“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点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原则,面向教育工作者、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党政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强化统筹规划、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服务保障,借鉴企业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服务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流继续教育基地。


推荐专业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考试科目


入学

        入学时间:2024年春季


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录取后,学费由考生本人通过兰州财经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毕业证书


报名电话

        0931-8596970      18193108868(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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