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成人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兰州交通大学2024届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报送资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7:0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评选资料)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函授站点各项规章制度;
3.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良;
5.在读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程序
1.优秀毕业生评选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评选范围为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3.函授站点审核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成人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上报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审批。
4.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一次。
5.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的10%以内。
三、表彰和奖励
1.由兰州交通大学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其它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成人学历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